警惕冒充公職人員的詐騙圈套 守好“錢袋子”
2022-04-26 17:34:30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李林俊 | 作者:郭沫杉 | 點擊量:6862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郭沫杉)近年來,冒充政府工作人員身份行騙的情況并不少見,他們利用人民群眾對公職人員的信任繼而行騙,觸犯了法律,應當受到處罰。近日,由長沙市芙蓉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廖某某詐騙案,根據(jù)本案的犯罪事實及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發(fā)現(xiàn)漏罪,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廖某某構成詐騙罪,數(shù)罪并罰,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罰金一萬六千元。
2021年5月9日上午,被告人廖某某來到長沙市芙蓉區(qū)新世紀家園某煙酒商行,謊稱自己系政府工作人員騙取該個體商戶信任,并以近期提拔需要送禮為由,分兩次騙取被害人陳某某10條“和天下”香煙(950元/條,共計9500元),承諾當晚會付款給陳某某。隨后,廖某某分兩次將騙取來的“和天下”香煙以8700元的價格賣給了附近一食品店的老板葛某某,后將贓款揮霍一空。陳某某在約定的付款時間聯(lián)系廖某某,廖某某均回避此事拒付款,陳某某發(fā)現(xiàn)被騙遂報警。
2021年5月15日,被告人廖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。5月17日,廖某某的朋友代廖某某賠償被害人陳某某的損失9400元,陳某某表示諒解。
被告人廖某某因犯盜竊罪于2021年5月11日被宣告緩刑,其在緩刑考驗期內發(fā)現(xiàn)漏罪,依法撤銷緩刑,實行數(shù)罪并罰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檢察官提醒:廣大市民遇事多三思,遇人慎交往,要增強防騙意識,不聽信花言巧語,尤其是在金錢給付方面要慎之又慎,守好錢袋子。個體商戶要提高經營防范意識,不給騙子可乘之機。
責編:李林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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